合伙人布局 |
哪种是比较理想的股权分配方案 模型一: 绝对控股:创始人持有公司67%的股权,合伙人18%(指的是联合创始人),员工期权15%。 在公司章程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就是绝对的老大,开具玩笑话可以为所欲为了,因为公司法规定大多数公司的决策按照出资比例投票即少数服从多数,这里边不包括公司章程有特别约定的,但是一些重大的事情是需要超过三分之二表决权的,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及解散,67%刚好超过了三分二,所以持股67%是绝对的老大。 这种股权模式适合合伙人拥有核心技术,自己创业思路,掏了大多钱,自己的团队自己的技术。 模型二: 创始人51%,合伙人32%,期权17%的股权,就是公司大多数事都是可以拍板的,但唯独上面的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及解散,如果没有其他小股东同意决策不了。所以这种模式可以将期权池的股权由创始人代持,释放期权时只释放分红权而不释放表决权。 模型三: 创始人34% ,合伙人51% 期权15%。这种情况下创始人虽然不能拍板,但是有搅和权,只有重大事项的一票否决权,没有决定权。适合:对于创始人来说这是一种无奈的选择,创始人比较缺钱,联合创始人或者投资人比较强势,所以创始人只能保留一票否决权。 创业公司的股权结构 |
数字化经营Digital operation |
商业生态输出Ecology output |
技术支撑与培训technical training |
品牌与管理体系输出Management export |
价值认同认同智慧农业的价值理念和发展战略,愿意长期合作共推事业 |
客户资源具备良好的客户资源,能够快速扩张当地客户或者行业客户 |
专业技能有专业的团队、市场拓展能力或者丰富的行业经验,与智慧农业共同为客户输出价值方案 |